6月11日晚上,海航控股宣布,为取代公司到期贷款,进一步促进主营业务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以下简称“合同”)签订人民币基金贷款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司向川东北申请人民币51.17.74亿元。
根据协议,贷款期限为一年,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公布的一年人民币贷款的基准利率。
关于贷款风险,公告说,海航申请银行贷款将有助于丰富公司的财务实力,促进公司日常业务的稳定发展,帮助公司专注于航空主营业务,提高经营绩效,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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